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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博娛樂城-娛樂城-12港人反送中到被送中 與中國司法黑洞的博奕

12港人反送中到被送中 與中國司法黑洞的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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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下旬,12名香港民眾在逃亡偷渡前往台灣的過程中,遭中國海警拘捕,被送往深圳鹽田看守所羈押,家人無法探望,原委託的律師被拒絕會面,被捕者只能在官方提供的名單「揀選」代表自己的律師。

翻天覆地的香港反修例運動,引爆風波的源頭就是對中國司法制度的不信任。本刊訪問了被捕港人的家庭、受委託的中國維權律師及協助家屬的支援者,訴說如何與中國司法黑洞的博弈、周旋。

鄧棨然的弟弟鄧宏(化名)形容,這段日子的心情就像坐雲霄飛車。8月23日清晨,他起來上個廁所,記憶中,同房的哥哥仍在熟睡,怎料這一瞥之後,哥哥失蹤了。電話無法接通,訊息不讀不回。他一度猜測,哥哥會否因釣魚或登山遭遇不測。

8月26日,中國海警先在官方微博表示,廣東海警局在23日早上9時許,在粵港東南方向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逮捕十多人。2日之後,建制派報章詳列12名被捕者資料,他們年齡介乎16至33歲。其中李宇軒被指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同日被捕;艇上唯一女子則涉嫌與炸藥案有關,被警方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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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10人因參與反修例運動已被起訴,涉及暴動、襲警、串謀意圖縱火等罪名,目前正保釋中,也禁止離港。現年31歲的鄧棨然也在名單之上。

拘捕起訴 城市的日常
報導鋪天蓋地,同日下午,港警才找上門通知家人,鄧棨然被捕了,還捎來2封分別來自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及警察總部的信函,說明他因涉嫌偷越國(邊)境案被拘留。

鄧宏覺得矛盾,「有一刻其實是開心的,知道他仍生存,沒有出意外;但另一方面,又覺得大鑊(事情大條)了。」因為哥哥被「內地」(按:香港人一般稱大陸為「內地」)拘捕,在他看來,只是「相比死亡,唯一較好的結果。」

12名遭中國官方拘留港人的家屬遍尋不著家人蹤影,直到接獲香港警察及中國公安的通知書信,才知道家人已經被捕。(家屬提供)
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接獲哥哥被捕的通知。去年的9月30日,參與反修例抗爭的鄧棨然在灣仔被捕,隨即遭起訴,指他持有攻擊性武器、即製造汽油彈的原料,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鄧宏在示威現場見過哥哥,但未曾就此深入交流彼此看法,「(只知道)他願意在運動中付出,但(走得)有多前,我真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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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雨傘運動,家裡早已分裂成一黃一藍的陣營,政治傾向南轅北轍,鄧宏想了一整夜,怎樣開口向兩老解釋哥哥被捕的消息。他記得,得知消息後,爸爸看來冷靜,不發一言,媽媽的情緒翻騰,傷心落淚,2人甚至自責沒有好好教育長子。哥哥獲得保釋後,爸爸不時與哥哥爭吵口角,媽媽卡在中間不插話,「等他們吵到無話可說」。在鄧宏眼中,父母教育水平不高,思考偏向保守,「(覺得)搞亂社會就是錯,但不會理會出發點或者原因。」

另一名被扣留者是29歲的測量員李子賢,他參與去年9月29日的金鐘遊行,被控暴動及襲警。李父說,李子賢一直積極參與社會運動,2014年雨傘運動已到場占領,「他很愛香港,不想香港沒了人權自由」。61歲的李父是退休人士,與兒子政見雷同,也支持他的行動,「這是香港人的合法權益,是很正當去做,要求自己本身有的東西(權利)。」

遭拘留的港人李子賢的父親支持兒子參與抗爭行動,他說抗爭是「合法權益」。
不過,對李父來說,去年兒子被捕的消息,還是來得突然。他理解,李子賢有急救牌照,在現場「都是幫助人」,「出去走走就被捕了,覺得奇怪。」有一段時間,他甚至不知道兒子被送往哪裡去。「我打電話去問警署,港九新界的也打過,無一個警署答覆到。」翌日凌晨,他在北角警署見到兒子,其腿背有瘀痕,曾要求到醫院驗傷。被捕消息後來傳至李子賢任職的公司,「或許有壓力,他自己辭職了」。

類似的情節,在香港不同的家庭連番上映。自去年反修例運動爆發以來,全港超過1萬人被捕,相當於平均每750個香港人就有1個人被逮捕。被捕人數早已超過全香港監禁中的囚犯總數。拘捕與起訴已經成為這個城市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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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逃亡 路線被堵死
不少參加反修例的示威者以包括偷渡等方式逃到台灣,《紐約時報》去年12月率先披露,有祕密網絡組成逃亡通道,甚至有漁民會將示威者偷運過境。美國自由亞洲電台也引述消息報導,今年7月已有二批年輕人循不同路線坐船逃亡至台灣,一批由香港直達高雄,另一批則先前往距離香港300公里的東沙島,再安排到台灣,但報導同時指出,這些路線已被堵死。也有台灣社運人士公開表示自己曾經協助這樣的偷渡行動。

綜合報導及官方資料,這一波逃亡的12人,因颱風關係提前出發,在8月23日早上7時許在西貢布袋澳碼頭登上一艘快艇,鄧棨然負責開船,目的地是台灣,惟在9時許於中國管轄海域內被海警截獲。

12名意圖偷渡到台灣而遭逮捕的香港民眾,據報導就是從香港西貢布袋澳(圖)港口登船出海。
布袋澳原是一條位於香港東南面的漁村,三面環山,出海口狹窄像布袋,因而得名。記者日前到訪,多名居民皆表示,布袋澳近年發展成為旅遊區,不時有陌生旅客出入,部分人甚至連夜攜著露營帳篷席地而睡,清晨開始已有遊人釣魚、潛水,根本無法辨別各人身分及出海目的。對於離港12人的蹤影,他們無甚印象。

在12個家庭之中,也沒有人預先得知出逃計畫。直至家人失蹤,遍尋不獲,警察上門的一刻才驟然驚醒。有少年人離開家門之前,只透露出發去釣魚了。有中年男子出門到警署報到,聲稱「稍後歸來」,豈料一去不返,其媽媽及妻子才發現對方擱在書房的信 —「很抱歉。」「原諒我自私。」

鄧棨然的媽媽搜索枯腸,也忘了最後一次見到兒子的確實情境,倒記得失蹤前2個月的畫面。60多歲的她患有糖尿病,每天也要測試血糖,鄧棨然突然為她買了一台簇新的血糖測試儀器,還備著極大量的試紙。鄧母回憶說:「事件發生後,我在想,他可能早有準備?他是否真的這樣想,我也不知。」

鄧檗然的弟弟為防止遭網民起底,出入都戴上墨鏡,並且將自己包得密不透風。
委託律師 被拒絕會面
鄧棨然家人接獲拘留通知後,彷徨失措,「第一日,大家都不知如何是好,好像當機了。」鄧宏這樣說,但還是按著信函的聯繫方式,逐一交涉。深圳鹽田看守所的莊姓「經辦人」以無法證明來電者與被扣留者的家屬關係,拒絕回應;香港入境處、駐粵經貿辦事處等部門推說,不知道、不清楚,唯一提供的協助是向大陸機構轉交信件。

12名遭中國官方拘留的港人犯目前關押在位於深圳鹽田的一處看守所。(翻攝網路)
當時,在立法會民主派初選勝出的本土派政治工作者鄒家成亦接獲家屬求助,輾轉之下成功聯繫各個家庭,成立「12港人關注組」,成員還包括時任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涂謹申、律師及義工等。鄒家成說,家屬們擔心任何舉動或會觸怒中國政府,起初大多數傾向低調處理,懷著「或者有機會見到他們,甚至可以釋放」的想法,嘗試先走一回中國官方所謂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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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前夕,多位遭中國官方拘留人士的家屬到北京駐港機構「中聯辦」前,手持標語和月餅抗議。
一路走來,卻是波折重重。一般而言,在案件有判決之前,並不會允許家屬到看守所探望,他們隨即委託律師。有的自行上網找律師,但對方聽罷是12港人案件,即時回絕。有律師來到看守所門前,卻被質疑代理資格,要求提交「公證書」證明。「公證書」是指由中國司法部認可的香港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授權文件。據悉,有律師行不願意辦理,也有的坐地起價,將辦理公證書的價錢由原來的幾千至一萬元,大幅提升至幾萬元。

後來,公證書到手,家屬委託的律師已經就位,多人被當局約談施壓,甚至要退出案件。留下來的律師繼續跟進,但仍然被拒絕安排會面。這次的官方理由是,當事人已自行委託律師,但卻沒有披露對方的身分及資料。這批律師的名單由中國當局提供,又有名「官派律師」,至今未曾聯繫任何家屬。

李父說,按其理解,子賢並無回鄉證(按:香港人往返大陸的證件),與內地鮮有聯繫,不相信他會自行找到官方律師。在旁的子賢表哥說,「完全不相信他們所做的事,去年才會有這個(反修例)運動出現。」

鄧媽媽詰問來得更直接:「我們自己找到的律師,不讓人見。為何要用你指定的律師?我怎知道你的律師是什麼人?是幫你們(中國政府)那邊的人,還是幫助這群(被扣留的)人?」

家屬自救 合開記者會
踏入9月12日,12港人已被關押3週,港府未有積極介入,官派律師成為了點燃家屬情緒的引信。家屬們態度改變,自發要求召開記者會。鄧媽媽心底不喜歡拋頭露面,「(但)我們忍了你2、3個星期,你不做事,就迫得人用這個方法,讓人關注此事。我兒子有事,我(母親)也不出來講,那(政權)不就更會欺負我?」

過程不無掙扎,也是家中的衝突點。鄧宏說,父親曾質疑,提供協助的議員只是「利用」家屬,「不是真心幫你」,也認為「不應該說那麼多,會害了鄧棨然」。鄧宏一度也想:「是否不關注、不發聲就是對他好?」最終選擇無視父親的意見,還是決定放手一搏。

如何面對強權,鄧宏總是聯想到反修例運動帶來的提醒,「做,可能不一定有用;但不做,一定無用。這是你唯一為香港或家人可以做的事。結果是怎樣?無人知。」

記者會引來逾數十間傳媒採訪,來自6個家庭、共13名家屬分前後2排而坐。起底風氣盛行,幾乎所有人也穿著長袖風衣,頂帽子、架墨鏡,還掛上口罩,全身包得密不透風。李子賢的媽媽說,擔心兒子:「人還在世上嗎?」鄧氏2人就坐在前排,講述鄧棨然患有哮喘及濕疹,擔心看守所不能提供藥物。鄧媽媽不住飲泣,說兒子失蹤後,一直寢食難安。鄧宏緊握媽媽的雙手,坐在後排的家人拭淚,執著紙巾的手不斷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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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家成觀察,召開記者會之後,家屬們也蛻變了,有人會自行鑽研大陸法律,有人不再抗拒接受傳媒訪問,及後甚至主動提議多個行動,例如前往警察總部報案,中秋節前夕還走到中聯辦(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外請願。在鎂光燈之下,事件惹來國際關注,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聯合國人權辦等接連發聲明回應。

為了迫使香港政府面對12名港人被「送中」,音訊全無的問題,家屬甚至前往香港警察總部「報案」。
在首個記者會3日之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此案屬中國司法管轄區,由大陸依法處理「非常恰當」,待案件處理後才送返香港,又指12名港人在候查候審期間離開香港,「看來就是逃避法律的責任」。惟參與跟進個案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多次表示,過往大陸發現在港犯罪後潛逃往中國的疑犯,一般將其遞解回港,並不會起訴有關非法入境的罪名。

保安局回覆本刊查詢時表示,視乎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大陸執法機關曾酌情,將一些涉嫌在港犯罪的香港居民送回港接受調查或審訊;過去5年,每年平均有2至3宗相關個案。若有關人士曾在大陸有犯罪行為,會在大陸依法處理後,才送返香港處理。

與此同時,台灣中央社日前引述消息稱,有5名港人涉偷渡赴台,遭陸委會扣押。保安局長李家超曾呼籲台灣「不要窩藏罪犯」,促請台方依法處理涉事港人後,把他們送返香港。鄧宏看到的是質疑港府兩套標準到台灣的就要求送還香港,到大陸的就不必了,「難道大陸與香港是不同司法區,香港跟台灣就一樣了嗎?」

李子賢的表哥分析,香港屬普通法系,奉行「無罪推定」,眾人案件仍未正式開審,現時沒有實質證據支持偷渡一說,「你(現時)不可以說他犯法了。」推演下去,他再問,「犯法是一回事,你是否受保障是另一回事。難道所有犯法的人,你不讓他去請律師嗎?這是不可能的。」他批評,港府的發言「不知道是有心還是無意地」混淆這些邏輯,讓市民產生謬誤。

鄭子豪是12名遭拘留的港人之一,他的父親(圖)和其它家屬一樣,為了尋找家人的下落以及委請律師確保司法權利而四處奔走,並接受媒體訪問,希望維持事件「熱度」不減。
司法黑洞 羈押是常例
案件進入中國的司法程序,如同墮進黑洞。其中一名被扣留者的家屬委託了中國律師王偉(化名)跟進,他有十多年維權經驗,曾經代理2015年「709維權律師大抓捕」的個案,無法以實名受訪。

按照王偉的觀察,12港人案的性質,與很多大陸維權案件一樣,「特別難搞」。他分析,官派律師在709事件後成為敏感案件的常見操作,以涉案者已有代表律師為由,阻止當事人及其家屬委託真正屬意的律師介入案件;這些官派律師立場傾向幫協助政府,「完全不會替你說話,不會為嫌疑人提供有效辯護。」

王偉解釋,中國實行的是公檢法,公安、檢察及法院三者「都在共產黨統治下」,彼此屬互相協助的關係,「官方(的說法)不值得相信,也不要相信」。中港缺乏信任基礎,各種猜測變相無限延展,或曰12港人是否真的被關押在鹽田看守所,也成為了疑團。

在這個關節點上,王偉認為,中方在形式上仍要向外人展露:「我們是合乎法治的」,加上律師同業分析,鹽田看守所的守衛近來變得特別嚴格,彷彿成了專門關押港人及異見人士的地方,故傾向相信12港人確實被扣留在此處。

然而,要確定被扣留者的罪名,又是一番折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拘捕嫌疑人後,要在30日內必須決定是否提請逮捕,並交送人民檢察院於7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即正式起訴。換言之,被刑事拘留的日子可以長達37日,官方以8月25日開始計算,期限屆滿的日子,就在10月1日中國國慶。期間,罪名嚴重性一舉提升至國家安全層次。9月13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Twitter發帖,回應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歐塔加斯(Morgan Ortagus)時,形容12港人並非民主運動人士,而是「企圖把香港從國家分裂出去」。

最終,待至9月30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在微信公佈,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鄧棨然及艇上唯一女子喬映瑜,其餘10人以涉嫌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10月10日,香港警察再逮捕9名香港人,罪名是涉嫌協助12人偷渡。

按中國《刑法》,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可處2至7年有期徒刑,惟組織集團的首要分子、多次組織或者組織人數眾多的,或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可判無期徒刑;而偷越邊境罪中,在「情節嚴重」下,最高判囚1年。

在王偉看來,提訴的罪名未至於達到國安層次般嚴重。他估計,中方或許藉此個案了解香港反修例運動背後的組織網絡,公開確定罪名某程度上反映,「也許他們達到了目的,日後就會走法律程序給港人看。」12港人中,至少5人申請類似保釋的「取保候審」,皆不獲批准。王偉解釋,中國的法制與外國不一樣,「羈押是常例,取保候審是特例,沒什麼事會先把你關住。」

表面看似塵埃落定,但案件仍充滿變數,王偉提醒,下一個關鍵日子就在兩個月之後。因偵查期間的羈押一般期限為2個月,視乎案情可以多次延長至7個月不等,若發現另有重要罪行,可以重新再計算期限。他說要密切留意官方會否延長羈押,也預計案件並不會公開審理。

拯救人質 高調避黑箱
在維權領域與中方交手多年,王偉說,12港人案也是一場博奕過程。他解說,前期高調處理,可以為政府帶來公眾壓力;若家屬保持低調,案件無人知曉,只落得被暗中操作,日後也沒有談判的空間及籌碼。

這一批維權律師,本身也是被政府打壓的對象。王偉說,司法局、律師事務所、警察、國安等部門已接連施壓,在沒有點明原因下,明確要求他們退出辯護。「我們夾在中間,非常痛苦,非常難受。」截至10月3日,受家屬委託的律師中,有13人被當局約談,總計已有6人已經退出案件。

王偉說,昔日曾多次到港,「香港是一個自由的地方」,開闊了他對人權的知識;此刻,他對香港現況感到心痛,甚至預視港區國安法通過後,香港的司法體系會趨向中國。他希望可以繼續跟進個案,但又嘆了一口氣,「其實律師能做的很有限」,目前只可嘗試向外界揭破,官派律師是誰以及他們是怎樣介入個案。

「這是一個拯救人質行動」,協助家屬的鄒家成總是把這句話掛在嘴邊。他認為,在中美新冷戰的局面下,無論「香港」或「12港人」在人質外交上成為重要籌碼。

與此同時,輿論繼續追查案件的細節,翻出更多疑點。一直以來,12港人的被捕過程,只有中國官方單方面的說法,而未有提供實質證據,坊間無從探究真偽。其中至為關鍵的是,中國海警有否越境執法?香港政府事前是否知情?

媒體報導12港人出逃當日,港府飛行服務隊一架定翼機在清晨出動,飛行時間及位置與12港人偷渡的快艇路線吻合,質疑港警早已知道這起逮捕事件。(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處)
據《蘋果日報》報導,12港人出逃當日,港府飛行服務隊一架定翼機罕有地在清晨出動,先持續在西貢布袋澳上空盤旋達3小時,隨著快艇由香港水域進入中國水域,飛機亦往相同方向、以繞圈方式低飛。輿論質疑,定翼機的飛行時間及位置,12港人快艇路線吻合,不排除港警早已知情,將相關資料通報中方執法部門。港警無正面回應,警方有否登機監察,只強調內地海警行動與香港警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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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鄒家成看來,案件已是一宗兩地合作的「綁架人質事件」。下一波,他希望維持公眾關注熱度,但這不容易,「(要)香港人關注一件事至少1年,(需)要好大努力」。

這段日子以來,鄒家成除了協助判斷政治形勢、發起坊間聲援行動以外,還是家屬們的情緒抒發管道。他說,家屬們營營役役,日間為親人東奔西走,夜闌人靜,情緒來襲時會致電痛哭。有家屬說,已有心理準備要當「李文足」。李是中國維權律師王全璋的妻子,為了在709大抓捕被擄走的丈夫投身維權運動。也有家長表示,不介意放棄一切,包括尊嚴,「兒子是我的命根,你要我離開香港,去第二個國家當乞丐,我也可以。」

鄒家成與家屬的情緒連結甚深,他說自己也不好過,「乘車哭,洗澡哭,拉大便也會哭」。

「很多事情不切身,是不會理會的,」鄧媽媽說。早陣子才叫鄧宏在手機下載一個新聞程式,原意是關注新冠肺炎疫情最新進展,現在則天天盯著有否12港人的消息。生活焦點從來只在胼手胝足把兒子拉拔長大,他們平安過活就好,其他事情不太重要。

人們為何要出門示威抗爭?修訂《逃犯修例》是什麼一回事?鄧媽媽說看過新聞,還是辨別不來誰對誰錯,「我不是好明白,所以做阿媽做得好失敗。」風波還未平息,她開始有些不一樣了,「明白年輕人有年輕人的想法,想發聲自由些,但我們(老年人)無什麼好想,平平安安過十幾年就算了。」幼子為長兄奔波忙碌,鄧媽媽看在眼內,盡是愧疚,「辛苦他了,又要上班,又要撲來撲去,阿媽無法幫忙。」

鄧宏說,兄弟年紀相距不過幾年,昔日關係猶如「水溝油」(水和油不能混合,意指水火不容),打架是平常事,長大了,「未至會攬頭攬頸(指親熱互動),但有事發生,大家會撐對方。」2人在家中共用同一個房間,哥哥此刻還未歸來,「我當他現在是租房搬出去了,這樣想,自己會好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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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延續超過1年的「反修例」運動,引發北京訂定《港區國安法》,增加了警察鎮壓示威者的法律工具。(翻攝自香港警察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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